【导语】:丹东市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农历正月十六二十四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零时至农历正月十六二十四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丹东市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及时间是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在满足广大市民燃放需求,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的同时,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面平安稳定及公民人身、财产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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