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身份证办理很重要,身份证核发也不可忽视哦。核发身份证的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等,小编都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丹东身份证核发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申报材料:持本人户口本、学生证、居住证或能证明本人身份材料
三、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再次办理收费。
四、办理流程:窗口申请办理-分局或市局审核-省厅制证-发证
五、受理形式:派出所受理
六、办理地点:各属地派出所(点此查看)
七、审核时限: 17个工作日、邮政速递市区内7个工作日、邮政速递偏远地区9个工作日
八、工作时间:
1.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2.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九、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5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丹东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可获得身份证首次办理、异地办理、补办/换证等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