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政策,许多人在买房、租房的情况下都会用到住房公积金,所以我们应该依法缴存公积金。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要进行一定的委托程序,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签订委托收款协议,经付款银行与收款银行进行系统签约维护后,方可办理缴存核定及缴款手续。
(一)签订《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
1.缴存单位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的,缴存单位与公积金中心双方签订《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二方)》,并由缴存单位填写《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定期借记业务代理付款授权书》,以下称“付款授权书”);
2.缴存单位与付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缴存单位、付款单位与公积金中心三方签订《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三方)》,并由付款单位填写《付款授权书》。
(二)银行系统签约维护:
委托收款协议签订后,缴存单位应当将加盖缴存单位、付款单位印章的《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付款授权书》交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经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盖章后,付款银行与收款银行进行系统签约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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