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对申请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请单位进行了受理、审核及评估。符合准入条件且评估合格的有4家医疗机构、1家零售药店。
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丹医保字【2021】19号)的相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对申请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请单位进行了受理、审核及评估。现对符合准入条件且评估合格的下列4家医疗机构、1家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公示的医疗机构:
1、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顺天社区卫生服务站
2、东港金康医院
3、振安区回云德口腔诊所
4、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卫生院
公示的零售药店:
1、丹东三合缘药房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的,以实名方式向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10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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