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丹东市住房公积金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们在买房、贷款等业务时都离不开公积金,那么小编为大家汇总了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21年3月31日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规定:丹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期时限:
购买商品住房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1年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在《不动产权证书》过户至借款人名下3个月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和权利对等原则,正确使用贷款,能够减轻职工购房负担。